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舒莎 张治宇 瞿云)9月27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坚持“零忍受”高压态势,打掉一个不合法采砂团伙,将李某某、张某、刘某等32名嫌疑犯依法刑事拘留,为一直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好绿水青山、维护好环境资源安全供给了刚强法治保证。
民警在展开生态巡查时,发现筲箕湾镇舒溪流域的河砂有大规模被挖掘的痕迹,并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居民出产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民警当即联络县自然资源局,得知该地段并未允许开挖采矿。森林公安局党组分外的注重,敏捷抽调精干力气,建立专案组,针对筲箕湾镇舒溪流域不合法采砂猖狂众多的状况展开摸排。跟着案子的深化侦办,以李某某团伙、张某、张某、刘某为中心的犯罪团伙连续浮出水面,并确定了32名嫌疑犯的作案规则和活动轨道。
9月26日,专案组民警雷霆反击将李某某、张某、刘某等32名嫌疑犯捕获,撤销不合法采砂、制砂窝点5个,现场扣押不合法采砂设备8台、砂石10000余立方米,完全摧毁了一个从“采挖、运送、装卸、出售”完好链条的不合法采矿犯罪团伙。
经审问,李某某、张某、刘某等人照实供述,他们经过区分势力范围,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状况下,在舒溪流域河道内不合法挖掘砂石,后销往沅陵、辰溪、泸溪等地,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