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答应海南本地居民以自用为主自在购买离岛免税产品的主张》,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状况答复如下:
2009 年,为支撑海南建造世界旅行岛,财政部等中心部委学习世界经历,提出在海南试点施行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方针,旨在通过方针招引游客,推进海南旅行工业及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开展。这项方针在规划之初,就主要是面向岛外游客的,2011年正式施行后,通过我省活跃交流和争夺,逐渐让岛内居民享用到平等方针,但中心部委一直以来都着重“离岛”都是享用方针的必要前提条件。
2020 年,在自贸港建造的布景下,为添加岛内居民的取得感、幸福感,我省在立异离岛免税邮递送达、返岛提取等购物便当化办法的基础上,争夺中心支撑,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产品实施正面清单办理,答应岛内免税购买。该方针即可满意海南本地居民自用为主、自在购买免税产品的需求,丰厚我省免税工业业态。现在,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方针行将出台,到时全省各市县都可按规则流程请求建立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以促进当地旅行,进步岛民幸福感。